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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能嚇倒誰?

默泉
4 min readOct 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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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那天,和當公務員的朋友G 一起在港島「逛街」。G 雖然身在曹營,但心在民間,是位典型和理非。運動開始以來 G 不時參與大型遊行,但因為部門裡有位喜歡查探下屬假日行踪的深藍上司,所以他行事極為低調;加上10.1民陣遊行是非法的,上街隨時被指參與暴動,G 自然格外小心翼翼,雨傘墨鏡口罩齊全,把面口遮蓋得徹徹底底。

冒著風險也要上街,G 說,是因為他「想做番個人」。作為膽小又生活安穩的中產,他無法接受「私了」(包括報復式還拖和打爛港鐵設施),認為犯了法就要受法律制裁,但卻實在不齒林鄭政府和警察的所作所為。

攝於金鐘

看著包到密不透風的 G,暗為這浩然正氣喝采。我相信有不少像 G 一樣的和理非,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公然支持運動,但在口罩保護下,仍勇於上街,表達立場。不過國殤日後兩天(周四),卻傳出林鄭想繞過立法會、在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法》來頒布《禁蒙面法》。(執筆時是周五早上,行政會議成員已抵達特首辦,準備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禁蒙面法》。)

引《緊急法》來訂《禁蒙面法》,最大evil當然是為《緊急法》開了先例。如前文所講,《緊急法》具有自我毁滅傾向,一旦開始便難停下:禁蒙面無效,就延長被捕者羈留期;延長羈留期無效,就斷互聯網;斷互聯網無效,就宵禁⋯⋯到最後,外資全被嚇跑,美國中止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導致經濟徹底崩盤,香港進入「攬抄」倒數。

以林鄭至今的「火上加油」瘋狂表現,以上絕非危言聳聽。另一方面,曾瞓身支持「送中」的建制派,為了不想面對「選舉敗北」的悲慘結局,誓必想方設法取消十一月區議會選舉,而又有什麼方法比用《禁蒙面法》挑動示威者情緒然後用《緊急法》叫停區選更簡單方便?

做錯事的人,總是想轉移別人視線,全港最想「攬抄」的人除了林鄭,就是建制派。「假博士」葛珮帆昨日便聯同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等人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並表示「立法有一定作用⋯⋯希望加強阻嚇力」。但到底什麼人會被此法「阻嚇」,不再上街?

走在最前線的「衝衝子」,連送頭也不怕,怎會怕一條爛鬼蒙面法?不錯,像 G 這類不想表露身份的和理非遊行者,起初或會對上街有所顧慮,但你有張良計,難道我們沒過牆梯?據說昨日立法消息傳出後,「莎莎國際」股價即時抽升。或許是因為,大家都想到妙法:只要化個大戲或默劇靚妝,效果其實和蒙面不相伯仲!

不如禁埋香港人化妝吖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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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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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默泉

香港寫作人。嗜書如命,2017年創辦獨立出版社「毫末書社」,以寫書造書為終身職志。著有《吃一碗玉米飯,再上路》、《浮生誌》、《因自由之名》(合著)、《廢墟筆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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