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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份外沉重的星期六。
我一向是pro-choice的。我相信,一個心智成熟的人,基於某些原因或目的而決定捨棄性命的話,他或她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其他人無必要批評他或她「做錯」或「太衝動」。
生命,是由每個有理智的人自己掌握的。假如他或她認為用自己生命去換取這世界出現意義重大的轉變,是值得做的一件事,則旁人應該尊重這個決定。
然而,今晚得知第二名年輕人因「反送中」而自殺後,我卻不敢再如6.15那晚般,在FB上寫「如果你真的決定以死明志,我尊重你的抉擇」。因為我真的害怕。我怕二之後有三,三之後有四⋯⋯我怕個體的決定,會變成未來時代的風氣。我怕這個城市,將出現青年的集體死諫,而那自稱「慈母」的人卻繼續穩如泰山坐在特首寶座裡,臉上掛著不屑的冷笑⋯⋯
警隊前「一哥」說,怕「道歉」變成風土病。我卻怕「為逼政權讓步而自殺」變成風土病。
一個政權要多賤視人民的訴求,才會令年輕人決意付上生命的代價?這個世界又要多無譜,才會出現自由先進城市的領導人必須聽命於獨裁專制帝國的咄咄怪事?林鄭固然可恨,但我想我們每個當年曾naive地相信「一國兩制」的香港人也同樣可恨。今天的死局,是以前天真的果。
網上有人說,這年輕的廿一歲女孩是因絕望而自殺。雖然香港被絕望感籠罩著,但我想這並不是準確的形容。女孩並不絕望。她是決心以性命作死諫。
她很年輕,所以她的決定不一定明智,思慮不一定周全,但毫無疑問她並非因為「對現實死心」而自殺;相反,她認定,自己生命歸於寂滅這一事實,將有助保持運動溫度,最後或能逼使「慈母」回應訴求。君不見女孩遺言是:「本人但願可以小命,成功換取二百萬人的心願」?她還叮囑大家,不要因「時間久了」而丟淡運動。你看,她一點也不絕望(還倒過來叫我們堅持),她是滿腔赤子之誠,以為這是她能夠對整場運動作出的最大貢獻。
面對一個二百萬人上街也無法撼動的政權,很多廢中廢老悲嘆一聲,便繼續生活繼續工作,但她想做更多。她的人生經驗有限,見過的最有效保持運動溫度的事就是6.15梁先生的死。於是她選擇以離開提醒我們:「喂,7.1要繼續行出來呀!唔好嫌熱嫌攰!」⋯⋯
我不想美化死亡。我更害怕看見周末變成流血日。我只想說,當年輕人開始覺得「死諫」是可以考慮的「選擇」時,這城市的喪鐘已敲響。那曾向人宣稱「唔會死得去」的慈母,這時是否應該清醒過來,做一次「似番個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