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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遊子(或浪女)那幾個月,偶爾會記掛家中藏書,回來再見,格外珍愛。不過會記掛的只是小部分。實情是經歷長久離鄉後,對物的眷戀已降到極低,心裡十分清楚什麼才是真正捨不得、離不開。
有人說物品藏有記憶。但物品丢掉就會隨之消逝的記憶,應該不太重要?好像朋友,若果遠去了就壓根兒不會再想起來,應該不算知己良朋,斷了來往也不必可惜。與其keep住物品以保留某人記憶,不如直接打電話跟對方問句好,before it’s too late?
無論如何,在如此時代,身外物還是越少越好。要學習輕省過活。富裕者何需藉「擁有」來確認自己富裕?這話適用於心中富有或口袋富有的人。記得浪遊那幾個月,穿來穿去是那兩三件衣服,拖著一個皮篋四圍騰,跟身的書都認真讀完:擁有很少卻非常滿足,腦筋也特別清爽。回來後即的起心肝,努力清理家當,而我的絕大部分家當是書。
「只留下那些最喜愛的、能spark joy的,其他都丟掉」,這是某斷捨離女教主說過的話,以前笑它太「少女」,認真清理家中藏書時始發現是中肯advice。書櫃裡多的是雞肋(並不特別喜歡甚至可能沒讀過的書),只要肯大刀闊斧,一切就好辦。那些從來沒在異地記掛過的,或已非興趣所在的書,全都被我果斷地清走。
於是,書架難得現出本來木色,放得下一隻鳥裝飾,令人心情愉快。在這小島,留白的書架已是一種奢侈。很微小的奢侈,但非常難做到。(我們的喜怒哀樂就是與別不同。)雖然上述奢侈很可能是暫時性的(迷你倉裡還有百多本書……),但能夠做到毫不保留的斷捨,即代表對自己的了解更深,還是很值得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