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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Platt的《帝國暮色》提到兩件事,反映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在1839年林則徐軟禁全體英商和虎門銷煙之前,應該尚未有「攻佔中國」的念頭。
第一個例子,要由內皮爾死後,義律(Charles Elliot)在1836年12月接任商務總監之職說起。
1837夏天至1838年底,兩廣總督鄧廷楨開始嚴打中國鴉片販子,在廣州一帶的英國走私商,被迫自行冒險把鴉片挾帶進廣州(以前他們會把鴉片存放在外水域,等中國毒販買家自行來提貨),或運到其他沿海地區。本來運作「暢順」的鴉片貿易因這一波嚴打而全被打亂了,外商和廣州官府的關係也變得緊張。面對此複雜情況,義律竟想到一個奇招。
義律此人甚奇特。在英國法律仍允許蓄奴的1830年代(1807年英國會通過禁止奴隸貿易的法案,但未禁止蓄奴),他已熱切支持廢奴,有概是因為他曾在殖民地任職「奴隸保護官」(Protector of slaves),親睹黑奴被虐的慘況,所以「得風氣之先」。他本人其實極其討厭鴉片和跋扈的英國鴉片商人,但礙於職責,他必須維護廣州的英國人及英國貿易利益。眼見走私商同胞越來越無法無天,隨時可能影響到正規的茶絲貿易,他於是在1837年尾向巴麥尊提議:英國政府應該遣使來華,要求鴉片貿易合法化。
其時,廣州官場流行著「馳禁鴉片」的看法(許乃濟便曾在1836年上奏道光皇帝,提議「解禁鴉片」),義律可算「緊貼」社會潮流。但巴麥尊的回信給他當頭棒喝:「女王陛下(指維多利亞女皇)的政府,是不能為了讓英國子民得以違反貿易對象國的法律,而出手干預的。」
巴麥尊認為,走私者選擇違反中國法律,他們蒙受任何損失都是咎由自取。這是非常正人君子的回覆。這時的巴麥尊,自然沒料到兩年後自己會為了「違法」的鴉片跟中國開戰。
第二個例子,和1838年12月兩廣總督鄧廷楨在「商館區」前空地準備處死一鴉片煙館館主有關。當時部分英商對在商館前行列感到不滿,強行把栓犯人的十字木樁拆走,還用木棍毆打圍觀的中國人,事情最後演變成一場大騷亂。
當巴麥尊在幾個月後知悉此事時,他的回應是:「這些商人,為何認為自己有權干預中國司法官員在中國城市裡執行上級的命令?」如果這不是客套話,此時的巴麥尊對中國仍然沒擺出「帝國大佬」款,非常尊重大清國的獨立主權。
如果巴麥尊曾對大清如此客氣,後來為何會變成萬惡的「帝國主義侵略者」?除了因為鴉片商長年向他遊說「打開中國大門」是十拿九穩的事,相信最關鍵原因是義律那個錯誤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