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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9.15)那天,趁天氣甚佳,到港島區行街街。因早兩天爬完獅子山太累,所以沒有去銅鑼灣東角道起點,只在灣仔「插隊」。
三時半左右,正走在綠色天橋上、快要到軒尼詩道之際,突然下方傳來「嘭—嘭 —嘭」的有規律金屬巨響。沒有「不反對通知書」的日子當然份外警惕,於是第一時間伸頭向下探看:原來有幾個黑衣青年,正用大鐵鎚擊碎港鐵站出口的玻璃窗。
這事若發生於半個月前,準會有人上前勸阻。但當刻所有在場者卻甚有默契:搞清楚不是警察打人後,人人隨即別過臉,當作什麼也沒看見。逛街的繼續逛街,買飲料的繼續買飲料,打玻璃的繼續打玻璃。
從來沒有想過,旁邊有人在爆玻璃時,我竟可如此泰然自若。
後來,我由灣仔行到中環再折返金鐘,到達「門常開」前天橋時正好碰上第一枚催淚彈。
爆玻璃也不驚不懼,百米外的催淚彈自然不放在眼裡,立時抓緊機會,用手機拍照。不久有人掟汽油彈,橋上諸大叔每見火光,即同聲叫好;水砲車著火那一刻,更是歡聲震天。
以上親身經歷說明:自從8.31太子事件,港人對暴力的容忍度經已大增。因著港鐵的「自甘墮落」,很多和理非開始接受「旁觀刑毀」(自己不參與,但也不干涉)。滿地的玻璃碎片、車站前的紅紅烈火,都不再有違和感,反而有說不出的痛快。不知不覺間,我們不再介意用暴力懲罰不義企業,不再介意勇武派跟港鐵「私了」。
這不單是個人直觀印象,也有數據支持。根據中文大學最新民意調查,對於「同唔同意,在香港參與抗議活動,一定要堅持和平非暴力原則?」這問題(第5題),回答「非常同意」和「頗同意」的比率,由六月的82.9%大跌至九月初的69.4%。
三個月裡,超過一成人由和理非變成「能夠接受一點暴力」。我想,我也是這一成裡的其中一員吧。
但能夠接受對政府建築物投擲汽油彈,和對不義企業進行刑毁「私了」,是一回事,能夠接受以暴易暴對藍白衣人還擊「私了」,又是另一回事。
我可以想像,如果9.15那晚我身在炮台山,看著那些福建佬像流氓般拿摺櫈扑人頭和亂打記者、而警察卻選擇性執法時,我應該也會贊同勇武兄弟「還拖」。畢竟福建佬大多睇得唔打得,殺傷力不大。